漳州生产的“康之味盐典”饮料在闽清遭遇李鬼。昨日,249箱侵权产品被闽清县梅溪工商所没收,有关人员被罚款1350元。
近日,梅溪工商所接到福建康之味食品有限公司投诉称,他们发现闽清一厂家生产仿冒的“康之味盐典”饮料,涉嫌不正当竞争。梅溪工商所立即立案调查。执法人员来到位于闽清白石山的这家工厂时发现,该厂于2007年11月下旬开始生产销售的“建康”、“帝一鲜TM”、“雅利仕TM”3种品牌碳酸饮料,虽然名字与“康之味盐典”不同,但标签上的装潢图案、字体的排列及颜色均近似,二者装潢的主要部分和整体印象相近。
执法人员认为,这家工厂生产的产品包装的大小、颜色、字体等外观,足以使普通消费者误认为是福建康之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据了解,这批碳酸饮料共2049箱,已售出1800箱,销售金额为21600元。
昨日,梅溪工商所责令该厂停止违法行为;销毁尚未使用的包装和装潢;没收违法所得900元,罚款1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