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发生在秀洲区的那起瘦肉精投毒案件一直是全市人民的关注热点。投毒者受到了惩罚,案件似乎有了个了结。但是,记者从秀洲区检察院获悉,案件中涉及的销售猪肉的摊主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昨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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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0日,嘉兴市中茂塑胶厂70多名员工在公司食堂就餐后,出现了四肢发抖、心跳加速、恶心呕吐等症状,后来确定为瘦肉精中毒。
很快,这一中毒案告破:王云水,这个在秀洲区秀嘉菜场、九里菜场销售猪肉的摊主,因为竞争的关系跟同在菜场卖猪肉的陶玲飞、温定芳夫妇产生矛盾,王云水出于泄私愤将瘦肉精投放于陶玲飞、温定芳夫妇冷藏在菜场冰柜的猪肉上。
今年5月20日,王云水因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共计95102.23元。
曾经的受害人成了被告
应该说,在这件事情中,陶玲飞、温定芳夫妇算是受害人。可就是因为舍不得那么点猪肉,这对夫妻如今也成了被告人。
原来,瘦肉精中毒案发生后,卫生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曾向陶玲飞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对剩余的、可能染毒的猪肉停止销售。相关工作人员还到陶玲飞的摊位上把同批次剩余的猪肉予以查扣。但是,同批次的肥肉和排骨,因为在之前零卖时没有人反映有问题,他们便心存侥幸没有上缴。
夫妻俩事后回忆:去年11月11日,温定芳打电话给九里菜场的熊某,想托熊某把剩下的猪肉卖掉。第二天,夫妻俩把剩下的猪肉送到熊某的肉摊上。
当天,张某和杜某等十余人吃了从熊某肉摊上买的猪肉后出现中毒症状。
事发后,陶玲飞、温定芳主动送中毒人员到医院救治,并垫付了相关医药费。(作者: 钱姬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