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朋友们:
为保护广大农民朋友种植油菜籽积极性,促进国内食用油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决定在油菜籽主产区继续实行托市收购政策,现将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收购企业:安徽省粮食局、中储粮总公司和中粮集团公司共委托45家具有一定资质的国有和民营油脂加工企业按照国家公布的托市价格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油菜籽。具体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收购价格:每市斤中等质量标准油菜籽托市收购价格为1.85元。
三、质量标准:中等质量标准油菜籽含油量(标准水计)38%、杂质3%、水分8%,色泽气味正常。
四、依质论价办法:以标准水分、杂质指标为基础,水分和杂质每低0.5个百分点,增价0.75%;水分每高0.5个百分点扣价0.3%,同时扣量0.75%;杂质每高0.5个百分点扣价0.75%,同时扣量0.75%。水分、杂质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减价和扣量。
所有接受委托的油菜籽收购企业,必须在6月20日前在收购现场显著位置,统一按照附件2格式张榜公告油菜籽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和依质论价办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违者取消收购资格。
以上政策,请广大农民朋友们相互宣传告知。
附件1:参与2009年油菜籽政策性托市收购企业名单 .xls
附件2:2009年油菜籽政策性托市收购质价公告.xls
安徽省粮食局
200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