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根据新法规:任何食品添加剂目录外的都将不能用、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10倍赔偿。省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新法将赔偿标准大大提高,加大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起到震慑作用。
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法律正式实施,感到有些开心,为什么呢?以前的食品安全法根本就不能起到威慑作用,食品造假和任意添加剂的现象非常严重,某些通过国家免检产品的出现了重大的食品安全问题,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可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让生产伪冒假劣食品和任意添加添加剂的企业受到重罚!
然而,十倍的罚款,究竟有多大的作用,我们还真有点担忧起来。对于一个大企业来说,出现一点伪劣食品,从罚款来看,十倍对于大企业是九牛之一毛,即使对于小企业来说,十倍罚款也是小意思,毕竟不可能都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和随意添加食品添加剂!
就拿发生的三聚氰胺的毒奶粉事件来说,我们的食品安全方面的确是出了点问题。一是这类有毒奶粉为啥能够免检,二是为啥这类有毒奶粉添加三聚氰胺能够存在比较长的时间,已经成为了行业的潜规则了,这就是说,以前的食品安全法是存在严重的问题的,而且药监局的监督作用不能有效发挥,致使一些不良企业敢于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敢于在关乎人们身体健康安全的食品里添加有毒的添加剂!
这就是说,以罚款的形式来遏制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还有任意添加非法添加剂的行为,从根本上还不足以起到威慑作用,这就是说,10倍的罚款,还有些少了,应该至少是100倍的罚款,对那些犯罪的企业起到一些威慑作用,让它们清楚地知道,国家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力度和决心!
要想从根本上保证食品安全,即使是100倍的赔偿,也无济于事,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不法企业和不法之徒,总会干冒天下之大不韪去做违法的事情,所以,这就要求我们深思下,到底如何才能真正以最大程度保证我们的食品安全呢?!
首先,就是,对于敢冒风险制假食品,偷偷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立法课以重罚,比如说10倍,不如罚100倍,甚至对于可能产生身心健康的食品安全恶性案件,直接罚没其企业资产,直接将主要为首的造假人和单位领导请进监狱;
其次,对于我们的食品监督部门,我们的每个部门的领导人和执行人,一定要真正地担负起监督食品安全的作用,真正做到执法有力,监督有力!对于所管辖的地方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如果确实属于监督不力的原因,那么一定要有真正的法律制裁措施;
最后是全民都要关注食品安全,对于那些造假和随意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提倡举报,一旦属实,要给举报人以重奖!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任何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到这样的大事当中!(文/流动的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