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瑾) 为贯彻落实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强化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5月31日,省质监局召集福州部分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座谈。来自省、市质监业务部门和食品检验机构的专业人员,以及耀华食品、明一、民天等10余家食品企业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食品检验机构专业人员特别提醒企业:不仅要把好原辅材料的源头关,还要严格按照相关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对生产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和运行;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必须做到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及时获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信息,密切跟踪了解相关标准的变化情况;凡是没有进入食品添加剂名录的,都不允许添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