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卫生到安全的转变,除了意味着监管体系的蜕变,更意味着相关部门责任的递增。有法可依固然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但正确执法才能保证法律的效力和功能。在之前发生的一些恶性食品安全事件中,政府部门的监管不力正是不容忽视的原因。比如,对于食品的监管政出多门,部门之间责任不清,出现问题后互相推诿扯皮;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显得“慢半拍”,出现问题后,消费者还听不到权威的声音……食品安全的监控包括生产、加工、储存和分销等中间环节,按目前的法律规定,各部门按食物链来明确分工监管,这样,成功实现把衔接变成无隙对接,在规定的范围内真正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懈怠、不越权,依旧是各部门无法回避的责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毋庸置疑,《食品安全法》是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须臾不可分的法律。民众这“天大的事”能否从此更有保障,离不开从卫生到安全这个转变过程中责任的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