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新食品法6月1日实施 买到问题食品可获10倍赔偿

时间:2009/5/25 9:13:46 来源:重庆商报

  《食品安全法》6月1日实施 食品安全将有统一标准

  下月起《食品安全法》将正式实施,新法从生产、销售、监管等相关环节为食品安全加上多重保险,让市民吃得更放心。昨日,我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在观音桥步行街举行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短短20分钟时间内,在现场宣传的22个部门准备的万余份资料就被市民抢完。

  食品安全有了统一标准

  食品从原材料种植、饲养到成品入口,分别由多个部门实行分段监管,这样的情况容易出现监管标准“打架”的现象,对此《食品安全法》明确将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在现场进行宣传的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人士举例说,根据卫生部门的标准,黄花菜不属于干菜,不得有二氧化硫残留;可质监、农业部门的相关规定称,黄花菜属于干菜,并明确了二氧化硫残留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不统一一直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软肋,《食品安全法》规定,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需风险评估

  “屡屡见诸报端的食品安全事件,给市民‘普及’了不少化学知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士幽默地说。他举例,“三鹿奶粉”事件让三聚氰胺家喻户晓,多宝鱼事件又让市民知道了孔雀绿是可致癌致畸药物。一系列违规使用添加剂的食品安全事件,让市民“谈剂色变”。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问题食品”要召回

  新法规定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

  去年有关部门明令要求召回市面上所有的可疑液态奶返厂重新检测,但仍有个别商家偷卖倾销相关产品。《食品安全法》对这一行为给予的处罚很重,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以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相关搜索: 食品法 问题食品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