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契机+三鹿事件
"2008年奥运会期间,奥组委根据国际惯例,参照历届奥运会做法,要求为奥运会提供食品、餐饮生产、加工、流通等单位,均要投保产品或公众责任保险,此举为餐饮业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提高了对相关行业的风险转嫁意识。"许虹介绍称。
然而,2008年发生的"三鹿"事件、"人造红枣"事件、"毒饺子"事件等,在国内外引发了中国食品安全的信任危机,也使得国内食品生产和加工行业、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包装行业、经营工具和设备提供者等,加大了生产经营风险的关注力度。
"虽然这些事件提高了国内相关企业对食品安全的风险认识,但在利用保险手段转移风险方面,仍显不足。"许虹建议,在此方面国内企业应向国际社会学习如何运用简单的财务手段,将投保产品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用,列为企业的固定财务支出并计入成本,转化到最终的产品中。
许虹解释称,对企业而言,投保产品责任保险除了可以转嫁企业经济赔偿责任外,还可以帮助企业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出险后的赔偿事宜,获得保险公司的专业法律援助,最大程度保护产品信誉和企业声誉,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对消费者而言,可从保险公司直接获得相应赔偿,避免发生因企业破产而无力赔偿的问题,最大程度地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许虹称。
期待融入国际惯例
业内人士介绍称,目前国内外尚无具体到责任险中有关产品责任险的细分数据,但平均来看,美国市场责任险占非寿险业务的比例不低于45%,但在中国这一比例不高于5%。
"目前,我们已经承保的产品责任保险客户,多为合资、外资企业,保险意识相对较强,为满足国外采购商要求,尤其是从国内出口至美国、加拿大、欧洲的产品,中国供货商要根据国外采购商要求购买相应的产品责任保险,并将保费支出计入成本,这已经成为国际贸易惯例。"许虹介绍称。
据了解,产品责任保险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在国外相当普遍,在我国经营历史仅为25年,最初是为配合外贸商品出口,中国人保财险于1980年率先开办产品责任保险涉外业务,1985年开办了国内保险业务。据悉,目前人保财险针对食品餐饮行业提供的保险产品,包括产品责任保险、餐饮场所责任保险、餐饮业经营者责任保险和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
"由于产品责任险是以销售量作为计费标准,如一家年销量达5000万元人民币的食品生产商,假设费率为0.3%,企业每年支付15万元保费即可获得数百万元的保障,明显增强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曾晓曼认为,国际经验表明,"产品责任险"能够使厂商以较低成本获得较充足的保障。
"但食品生产企业要注重保单范围而非价格,如产品责任险保单可分为事故发生制和索赔发生制两种,承保地域也有国内和国外等差异,责任限额和特别条款的设立也千差万别,因此,企业要在比较价格的同时结合自身需求,才可达到性价比的最优。"曾晓曼称。 (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