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知情人透露,作为产品渠道终端的商场超市和生产商之间更多的是一种“利益共同体”,商场超市的所谓质检,更多的是一种形式和利益上的博弈。“市场终端的监管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手续,如果把产品监管的重任放在这一环节,很不现实。”
现实是,关于食品包装的标识问题,已越来越多地进入公众的视线,开始引起人们的注意。
不久前沸沸扬扬的“王海状告可口可乐”案就吸引了无数眼球。据媒体广泛报道,王海状告可口可乐的理由是,“在美国和欧洲标明咖啡因含量的可口可乐,在中国未标注咖啡因含量和危害”,“不同时期对咖啡因的‘标识不一致’”,“易导致儿童成瘾”,“涉嫌歧视中国消费者”等。
由此又引发了民间的讨论和质疑,外资企业的落地莫非存在“水土”问题?有网友评论,企业追逐利润是天然本性,但中国法律制度的宽松与一些地方政府保护的行为,也为跨国公司提供了不规范的环境。
珠三角地区的著名维权律师周立太说:“很多企业跑到政府去诉苦,说有我这样的律师在这里,他们待不下去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评论说,不能简单地把外资企业产业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概念化,情感不能代替制度和法律,暴露在公众面前的、引起广泛注意的问题往往具有典型性,政府对待所有企业应一视同仁,更重要的是要及时把问题肃清,迅速纳入到制度和法律层面予以解决,消除隐患。
中国现行体制对职能的划分是质检部门管理生产领域,工商部门管理流通领域。史际春教授认为,市场监管是一个系统工程,但仅凭政府的力量肯定是不够的,市场呼唤全民的力量。对企业来说,一个负责任的企业,无论是外资企业还是本土企业,不要怕出现问题,关键是发现问题之后,首先正视问题,继而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