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费者投诉,记者暗访东莞某超市发现,拉芳系列产品如洗发露、护发露、焗油膏、啫喱膏等还张贴着“国家免检”标签。继而在东莞沃尔玛等超市,又发现中粮集团、山西老陈醋集团有限公司、佛山海天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广乐食品有限公司、镇江恒丰酱醋有限公司等生产或监制的产品,也张贴有“国家免检”标志。(4月28日中国新闻网-“国家免检”虽被明令禁止仍在东莞大行其道)
早在去年9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就宣布废除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免检的制度。同年10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又对此作出具体规定。从那时起,凡违背规定的,都应受到《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处罚。可是一些企业竟然不当一回事,至今还在顶风行事,这让人感到不可理解。
这次东莞“国家免检”反弹,又是由消费者发现的,这是执法缺位的又一例证。此前的毒奶粉,假鸡蛋等食品安全事件,每每都是先由消费者发现并举报,然后执法部门才按图索骥,被动进行查处。现在,“国家免检”死灰复燃,又由消费者举报,媒体曝光,想必事态公众化了,执法部门又会“闻风而动”,出面查处,使得问题一时得到收敛。
“国家免检”出现反弹,是对突击性执法,虎头蛇尾执法的又一次有力敲打。一些地方执法部门,眼睛惟上,执法惟急,追求轰动效应。一阵风行动过后,就不管不问了,任凭违法行为反弹泛滥,只有接到领导批示,消费者举报,这才不得不去查办了事。这样的执法缺乏主动性,容易留下空挡,对违法者难以产生威慑力,也使国家法规丧失了威严。
行政执法贵在制度化,日常化,自觉化,执法部门经常不断回头看,无条件地查找问题,“国家免检”就钻不成空子,也就难以死灰复燃。反之,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不建根据地,像狗熊扳玉米那样,拌一个扔一个,只顾往前跑,就会丧失自己的领地。对于事关国计民生的法规禁令,都应紧紧跟踪,反复行动,一执到底,不能中途而废,让违法者失去作案条件。同时,执法要严,打击要狠,不能心慈手软。执法部门把严惩违法行为作为本色,一直在线不下火线,违法者就不敢轻举妄动,其违法成本就很高,他们在违法前就非得好好掂量掂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