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昨天,在第10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上,商务部、质检总局委托专家解读最早将于今年5月生效的《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新指令对玩具化学性能的限制设定了4年的过渡期,其他安全要求的过渡期为2年。该指令的出台,将对中国外贸玩具行业产生较大影响。据悉,相对于现行的88/378/EEC指令,《欧盟新玩具安全指令》在物理和机械性能、化学性能、电气性能、卫生、警告标志、合格评定、CE标志的可视性上都做出了新要求。
食品附带玩具增四新规
在物理和机械性能上,有关窒息风险,从“针对年龄小于36个月的儿童的玩具”延伸至“用嘴开动的玩具(如玩具乐器)”,从避免“嘴和鼻的外部呼吸道阻塞”延伸至“内部呼吸道阻塞(如:带吸盘的弹射物)”;对于与食品接触的玩具,从无具体条款,到规定“与包装分离”“包装无窒息危险”“警告:推荐成人监督”“禁止紧附在食品上的玩具”。
玩具禁用55种香料
在化学性能方面,公布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15种高关注物质,制定19种特定重金属更严格的限制,列明了55种禁用香料和11种需要回贴警示标签香料的名称。
警告标志须印4项说明
在卫生方面,新指令将现行指令延伸至“针对小于36个月儿童的纺织玩具应可清洗,并需要在清洗后达到基本安全要求”。在警告标志上,延伸至“若适用于安全使用,则警告必须详细说明:使用人员限制、使用人员的能力、最小或最大重量、成人监督”。此外,在合格评定上,延伸至“实施危险分析的明显义务”;在CE标志的可视性上,延伸至“如果外面看不见,可贴在包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