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起,省农业厅将对本省农业重点项目进行一次全方位大督察。
此次督察主要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各督察组将把扩大内需新增农业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按照中央检查组提出的"六查"要求和"七种有关问题的处理规定"。"六查",即查开工、查投向、查程序、查内容、查资金、查管理。"七种有关问题的处理规定",即关于项目"批大建小"的问题、关于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问题、关于挪用资金的问题、关于用已完工项目申报获取中央投资问题、关于重复申报获取中央投资问题、关于中央新增投资设专户的问题、关于提供虚假材料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