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娴)春天来了,不少市民选择阳光明媚的日子外出踏青旅游。野菜野果鲜美,要不要试试?农家乐里摆满了各种“新奇特”的菜肴,要不要尝尝?记者从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今年2号食品安全预警提醒市民,不吃新奇特食品,不尝野果野菜等,注意食
品安全。
在踏青郊游中,不少市民喜欢品尝山区的“绿色食品”,甚至在野外采集野菜野果食用,但由于大部分游客缺少植物学专业知识,对野菜野果的认识程度有限,容易造成误采、误食。而且旅游景点一般来说距离医院路途较远,不利于医疗救助,一旦发生中毒,游客的生命将受到严重威胁。因此在踏青旅游时,不要采挖、品尝野蘑菇、山野菜等野菜野果。
旅游景区、农家餐馆为招徕顾客,经常会“开发”出各种新奇、特别的食品,有的甚至违法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食用的原料,如穿山甲、果子狸等。这些食品不但破坏了环境,还可能带来意外的疾病。
据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冬季气温偏高,给食品中各种细菌、病毒的孳生繁衍创造了良好条件。外出自带食品的市民,最好选择真空包装的;干粮类食品,以烘烤、油炸类比较保险,包子、夹心蛋糕等水分含量高的食品容易变质。
2号食品安全预警提醒,集体出游不宜采用送餐的形式。由于一些配送餐单位缺乏旅游送餐的专用设备和经验,临时安排难免会有混乱或闪失,再加上脱离了单位良好的卫生条件和储存环境,延长了保存时间,会给细菌生长繁殖提供适宜条件,容易出现群体食物中毒事件。如果外出踏青旅游,一旦发生有食物中毒症状,如呕吐、腹泻、腹痛,甚至出现抽搐、痉挛时,应及时拨打求助电话120、110或12345,以便第一时间抢救食物中毒者。如果确定是由食物引起的,病情危重时可采用刺激咽喉催吐的方法,减轻中毒和危害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