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以“消费与发展”为主题的广西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活动隆重举行。广西工商局通报了2008年第4季度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情况,广西消费者委员会向消费维权律师志愿者颁发了聘书。
广西工商局局长朱军在活动现场的讲话中透露,去年广西工商机关接待消费者来电来访咨询87906人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0554件,调解成功10230件,调解成功率达97%,立案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41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35.69万元;各级消委会(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044件,解决11803件,解决率达98%,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55816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16万元。
活动现场人头攒动。广西区工商局、南宁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摆摊设点依次排开,向广大消费者发放宣传材料,接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规咨询,讲解和传授商品真假识别知识,并现场接受消费者投诉。移动、电信、联通、海尔、茅台等一批企业也派出工作人员在现场接受消费者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