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市民毛先生打进本报热线说:1月31日,他在市区一家超市买了一瓶“欣和酱油”六月鲜。回家后才发现过了免检有效期。带有国家免检标识的食品都已经不允许销售了,为什么这家超市里还在卖?
记者核实:记者在该超市内看到,“欣和酱油”的外包装上,“国家免检产品”字样用纸片盖住了,字样下方的免检有效期是从2005年12月到2008年12月。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今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前生产的包装带有“免检”标识,但还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可继续销售;1月1日以后生产的食品,其包装均不得再使用“免检”的标识。为了避免包装浪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给了食品生产企业一个近4个月的过渡期,即从2008年9月17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生产的产品使用印有免检标识的包装,不作为违反免检标识规定查处。
超市一位郑姓负责人解释说,由于一些取得了免检证书的商品,其印刷有免检标志的旧包装没有使用完毕,为避免浪费造成不环保,旧包装仍然在使用。
她说,卖场已通知供应商2008年10月17日之后生产的食品类商品,包装上不得带有“免检”标识及相关宣传字样,已印好的带有“免检”宣传的包装采取粘贴、覆盖等方法进行了整改。(记者吴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