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食品企业不得再使用印有国家免检标志的包装及其他任何宣传资料,否则将依法予以查处。新规实施已经有几天了,商家落实得如何,市民对此有何反映呢?记者就此做了了解。
调查:多数“免检”食品已下架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市中心大北街某大型超市,该超市场正在进行新年打折促销活动,顾客很多。来到超市食品区,记者看到,大部分的商品都已经“改头换面”,以往被印在“QS”标志旁边的“M字样”已经被换掉,取而代之的是一些“中国驰名商标”、“特色产品”和“通过ISO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的标识。
“今年1月1日以后,我们超市在进新货时都要求厂家提供符合外包装新规定的产品。”商场食品销售部经理告诉记者。
走访中,记者发现,大多数的商场、超市里已经不见免检产品的踪影,但在一些小型的超市、副食店,我们仍可以选购到此类商品。
在眉山市新区的一家副食店里,记者看到超市里还有不少带国家免检标志“M”字样的商品在销售,其中以饮料、牛奶、食用油为多,这些基本上都是2008年10月以前生产的。
“不是说国家现在禁止食品使用免检标志吗?”面对记者的提问,副食店老板显得很茫然,声称不知道取消免检一事。
市民:“这是对消费者负责”
针对食品取消免检的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数位市民。
“国家取消‘免检’非常正确,食品安全对老百姓来说太重要了,商家必须严把质量关我们才能吃得放心。”正在买油的王先生说。
“我觉得取消免检太有必要了,这是对消费者负责的表现。首先,食品安全关系老百姓的身体健康。现在科学技术不断进步,那些免检产品的测试标准只能在当时说是合格的,然而一次合格不能证明它永远都合格。”对于国家取消免检有何看法,家住旭光小区的张老师认为,国家取消免检对企业来说也是好的。“取消了免检,就可以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时刻保持自我检测和提升外部监督,在企业之间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不让那些获得免检称号的企业‘一劳永逸’,也不让那些还没有获得称号的企业丧失信心。自从奶粉事件发生后,大家都不敢买那些免检产品,现在说起免检产品就觉得不放心、不信任,所以取消是最好的。”
“我认为这项措施很有必要,是对消费者负责,以后买食品会更放心了。”市民吴静说。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部分市民对1月1日施行的取消免检标志的措施还不清楚,但大家都对此项措施表示赞同。
部门:严格执行新规
为此,记者咨询了质监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国家质检总局于去年9月发布公告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09年1月1日起生产的食品产品不得再在商品表面印制免检标志。
市质量监督局质量科工作人员介绍,食品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为执法监督部门,将坚决按照国家规定的“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食品企业不得再使用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及其他任何宣传资料”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从1月1日起,不是说食品企业不再允许使用国家免检标志吗,怎么还在用?”一些正在购物的市民感到疑惑。对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规定,2008年12月31日前生产、目前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可以继续使用该标志。而一般食品像食用油等保质期都在一年以上,因此,目前超市这样销售应该没有违规。 (王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