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要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全程监控,切实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南方日报》2008年10月13日)
近年来,媒体曝光了高致癌毒大米、残留农药超标的蔬菜水果、用硫磺熏白的银耳、用化学致癌物质加工制作出来的腐竹……平常端上桌的米饭、蔬菜和鱼肉,老百姓伸出筷子都有些迟疑:不知今天桌上的这些食物会不会是受污染的不合格农产品?难怪大家都惊叹“明天我们吃什么”!
不久前爆出的含有三聚氰胺的牛奶和奶粉,至今仍让很多人“谈奶色变”。该事件以部分奶农倒奶宰牛、涉及“三聚氰胺”的奶业厂家停产整顿、个别不法分子被逮捕、一些地方党政领导被党纪政纪处分作为打击毒奶粉的“阶段性成果”,但是没有人为此拍手称快,反而有不少人在质疑:我们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体制究竟怎么了?为什么总要到出了事、死了人才会出台相应的措施?更有人担心有些地方的不良奸商在地方主义的保护下,不知什么时候会“创新”出什么吃后会致病致癌、变痴变傻的“绿色产品”来。
十七届三中全会上,党中央提出了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这让我们看到了党中央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决心。但是要做到“严格全程监控,切实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却要靠各级党政高度重视、全民共同参与才能实现,我想至少以下各个环节都要抓好:
首先,有关职能部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要把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的工作做在前面,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把“严格全程监控”的具体内容落实到每一个细节,切不要搞“九龙治水”。发现了不合格农产品到什么部门去投诉、由什么部门负责对什么情况进行处理,都应有明确制度公诸于众,有关监管部门对于失职渎职者必须严惩不贷。
第二,要加大宣传力度,从农民、农产品加工的企业员工到地方的党政领导都要普及法律知识,要让大家都知道,生产加工不合格农产品不但害人害己,出问题是要倾家荡产的,情况严重的还要负上法律责任。人命关天,不能一句“我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就敷衍了事。
第三,把老百姓都动员起来,要让老百姓都知道,打击不合格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不仅仅是相关职能部门的事,不是事不关己,而是关系到每家每户每人的健康安全。要打一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人民战争,发现不合格农产品就抵制、检举揭发,让不合格农产品没有市场,让不法奸商无利可图。
假如没有合格的农产品,明天我们还能吃什么?让我们每一位公民都为己为人,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为明天我们还有可享用的农产品而尽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