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公告,从即日起对乳 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实行临时管理限量值。次日,卫生部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进一步诠释实施这项行政控制措施的目的在于卡住非法使用三聚氰胺途径,同 时为食品包装材料正常使用三聚氰胺留出了空间。
公告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毫克/千克;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限量值为≤2.5毫克/千克;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限量值为≤2.5毫克/千克。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卫生监督局副局长王雪凝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严禁人为添加到食品中,否则将依法追究法 律责任。但是,三聚氰胺作为一种用途广泛的化工原料,可用于塑料、涂料、黏合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虽然存在从环境、食品包装材料等途径进入到食品中的 可能,但其含量很低。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指出,之所以不把限量值定为零,主要考虑到三聚氰胺可能通过与食品接触包装材料等迁移到食品中。据宜兴市永加化工有限公司总工周永芳向记者介绍,这个限量值为食品包装用的三聚氰胺留出了空间,比较科学合理。
据了解,国内外卫生法规均允许三聚氰胺用于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的生产,一般用于涂料、油墨和黏合剂。在我国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三聚氰胺特定迁移量应≤30毫克/千克。
陈君石认为,制定限量值的目的是控制掺假行为,如果限量值较高,有理由认为是恶意添加、非法使用三聚氰胺。同时,此次制定的限量值与周边及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基本一致。
王雪凝指出,制定限量值是应急状态下的一项行政控制措施,对于判定原料乳和乳制品是否合格,以及其中微量的三聚氰胺来源性质,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另外,10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