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企业是清白的!”这是三鹿董事长田文华在面对媒体采访时再三强调的一句话。
“这次的事情,是原料奶的收购过程中有人在谋求非法利益,我们检测非常严格。”
“我们在这次事件发生之前,已经在内部检测出了相关的问题,我们也就检测结果跟有关部门进行过汇报。”
做为国内业界的第一大品牌,三鹿就是这样为自己的产品辩护的!原料也“严格检测”过了,发现问题也“汇报”过了,乍听起来三鹿真是很“清白”的:不合格是因为原料的不合格,发现问题也向有关部门交待了,剩下的事,与我何干?可我认为三鹿发现问题后至少又犯了两个大错!
一、做为食品生产企业,发现问题,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的社会责任,想到的不是向社会公众披露相关信息并召回已经出售的商品,想到的不是那些已经放在婴儿床边的不合格产品,想到的不是如何去避免出现更多的误食事件,而是向有关部门交待了事,想通过内部处理了事,想“大事化小”吗?这是三鹿的第一大错。
二、做为一个企业,自己的产品出现问题,居然把主要责任推到原料上,推到奶农身上,还好意思声称“我们检测非常严格”,那我就不明白了,那不合格奶源是怎么进来的?你们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就入厂时有检测程序?这理由要是能成为主要原因,那如果汽车质量有问题,难道我们要首先追究的是钢铁厂的责任?如此为推卸责任将自己与上下游的同行进行切割,这是三鹿的第二大错。
我们说,犯错并不可怕,人会犯错,企业一样也会犯错,但犯错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是必须的,补救好了,取得人们的谅解就是可能的,但我们在三鹿事发后的补救上看到了什么?是挽救行动的不作为,是鸵鸟似的逃避,是将责任往奶农身上推卸的说辞,仿佛,做为事件核心的三鹿,是最大的无辜者。可那些无辜的孩子呢?我们何曾见到有人向他们道歉过?
几天来,网络上有人将三鹿这事上升到了民族大义的高度,仿佛三鹿这个牌子倒了,民族企业又遭到了惨重损失,但如果我们保的是个无视生命、不知悔改的“忤逆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