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吴先生在大河论坛反映:2008年8月25日晚,他在文化路与新柳路主语城社区门口雨润超市购买思念水饺两袋,回家煮了一袋思念韭菜鸡蛋,吃着吃着吃出一块玻璃,比花生米还大,嘴当时就割破了,鲜血直淌。当时我们就给公司反映情况,可是所有的电话都打不通,没有人接,就连800服务电话都打不通,上网查到的电话,却是留言回电话。
8月26号早,给公司联系上,公司说派人来调查,一直等到下午都没有人管,又打电话催,等到下午5点多的时候,来了一个女孩,自称是思念的业务员,说货不是从郑州分公司进的,我们不管,走人了。
期间我们一直在跟思念方面联系,直到29日中午时思念分公司来了一个不愿意说自己姓名的负责人,拿着他们的真货,经过多次的验证,才承认饺子是他们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的,让我们等消息,说完就走了。
9月1号中午,思念公司的负责人打来电话说,他们公司研究过了,这次给你们带来这么大的伤害,公司研究决定赔你们一百块钱,9月4号又和思念公司联系,他们竟然说公司研究说,按公司规定,最后赔你们12块钱,还说这是他们思念公司的规定!
吴先生通过论坛呼吁,希望有关方面能够真正重视起来,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