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宁海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和贸粮局联合对全县豆类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整治。从检查结果来看,大部分经营者都能提供豆制品生产企业证照和加盖企业印章的供货凭证,总体情况良好。
8月1日起,取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豆制品经营户所经营的必须是经审核备案、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豆制品生产企业产品,并索取豆制品生产企业证照和加盖企业印章的供货凭证,做到货单同行,未取得豆制品市场准入资格的豆制品一律不得进场销售。餐饮业和企事业单位食堂采购豆制品时,必须索取豆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各种证照复印件,做好豆制品采购台账,坚决杜绝采购非市场准入豆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