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3日起,六盘水市各级物价部门对辖区内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对未实施《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超市、商场等商品零售场所进行处罚。
随着《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实施,消费者到商品零售场所购物时必须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而各商场、超市提供的塑料购物袋也必须明码标价。为让“限塑令”落到实处,我市各级物价部门成立检查组,对辖区内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明码标价不规范及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商场、超市,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截至目前,已对60家商品零售场所进行检查和巡查,大部分商品零售场所的塑料购物袋都是有偿使用并明码标价,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