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定海城西工商所查获盐仓某年糕加工厂用过期大米作原料加工年糕,当场有29袋过期大米被依法暂扣,总量共计2900斤。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在对盐仓街道振兴西路的一家年糕加工厂进行日常检查,在该厂原料仓库,执法人员发现仓库内堆放了一批生产商标注为“湟里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的特级粳米,生产日期为2007年7月16日,商品保质期为3个月,截至被查获,该批次大米已超过保质期7个月。据经营者交代,该批次大米是他从宁波某市场购进。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据悉,过期的大米极易产生霉变,而大米霉变产生的黄曲霉素B1是严重的致癌物质,不但很难溶于水和有机溶剂,且极耐高温,正常淘米、煮饭根本无法去除其毒性。食用了过期大米加工的食品,会大大增加人体致癌率。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大米时一定要查看包装和生产日期,一般来说,不是真空包装的大米,夏季的保质期为3个月,秋冬季为6个月;真空包装的,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