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餐馆价格过快上涨,导致消费投诉不断增多的现状,武陵源区结合区情实际,对全区240多家宾馆、酒店及个体餐馆等从事餐饮的经营业主送达了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餐饮行业价格自律提醒告诫函》,要求所有餐饮经营者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予以张贴,接受消费者和游客的监督,实行价格自律。
根据《价格法》、《湖南省物价局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湘价综〔2008〕15号)和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发布《湖南省旅馆业价格行为规则》的通知(湘价服〔2003〕1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餐饮经营者在制定餐饮品种价格时要充分体现合理、竞争、略有盈利的原则,定价平均毛利率不得超过60%。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实行明码标价。严禁在明码标价外另行收取开瓶费、服务费等其他费用;不得利用模糊标价、虚假标价,以及两套菜谱、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形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设定最低消费额,不得制定霸王条款;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严禁出现强制服务、欺客宰客及其他价格违法行为。餐饮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相互串通,联合定价,不得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
同时,区物价部门还将对从事餐饮的宾馆酒店及个体餐馆进行明查暗访,对出现的虚假标价、模糊标价等违法行为将进行重处,切实维护广大消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