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以来,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连续查获一批假冒名酒和商标侵权饮料。
高平市工商局对市内的名烟名酒商店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过程中,共查扣假冒53度汾酒55瓶,10年老白汾38盒,15年老白汾3盒,30年老白汾5盒,涉案值达6000余元。并对涉嫌销售假冒系列汾酒的4家经营户立案调查,目前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沁水县工商局接到举报,执法人员在嘉峰镇郭北村村民房内查获假冒名酒7个品种120件,价值10000余元。 经查,当事人豆某从外地购进假冒出口汾、杏花玉液、53°汾酒、38°汾酒、杏花村、金家酒6个品种100多件,另有沱牌酒20多件,山西汾酒集团“杏花村”牌的外箱包装防伪标识24个,杏花村牌系列酒的包装盒上的防伪标识19个,均被该局查获。
泽州县工商局金村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在金村镇进行市场检查时,发现金村镇兴隆超市所经销的产自济源市富康饮品有限公司的“太子”注册商标字样的太子奶原味乳酸菌饮品涉嫌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经过调查取证,湖南太子奶集团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并未授权其生产该产品。该超市的行为已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现场未售出的41箱“太子奶”予以了没收,并处5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