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南郊的王先生最近遇到一件“怪事”,他买的“金帝”美滋滋榛仁脆心巧克力,“开盖有奖”活动的兑奖日期截至2007年1月31日,生产日期却是2007年11月14日。
吃巧克力吃出“问题兑奖卡”
王先生的妻子喜欢吃巧克力。2月中旬,王先生给妻子在南郊一超市内一次性买了6盒“金帝”美滋滋榛仁巧克力。
2月24日上午,王先生与爱人打开一盒巧克力品尝,“妻子无意中刮开巧克力附赠的‘开盖有奖’活动兑奖卡,发现中了四等奖”。卡上显示,该活动兑奖总价值为11000000元。
王先生说,在查看兑奖方式时,他发现该巧克力的生产日期为2007年11月14日,但其兑奖截止日期却是2007年1月31日。
随后,王先生发现购买的其他5盒巧克力的生产日期均比其举办的“开盖有奖”兑奖日期晚了10个月。
消费者认为有奖活动涉嫌商业欺骗
为了弄清情况,王先生先按兑奖卡上标明的西安办事处兑奖电话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随后,又特意给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发去《关于开盖中奖的投诉》的电子邮件,希望金帝公司就此作出解释。
王先生说,2月25日上午10时许,金帝公司西安办事处给他回电话,表示愿意处理此事。第二天中午,“金帝”西安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将王先生已打开的那盒巧克力,连同兑奖卡以交由公司总部查验为由带走。截至昨日,金帝公司依然没有就此事给出解释。
他认为,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作为知名巧克力生产商,在此次事件的处理中始终表现消极,“‘开盖有奖’活动涉嫌商业欺骗”。
“金帝”说法一
没有贴“开盖有奖”的补充条款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拨打了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的“800投诉热线”。
该公司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公司在2006年做过“开盖有奖”的活动,该活动的兑奖截止日期为2007年1月31日。王先生 遇到的产品生产日期比兑奖日期晚的情况,可能是产品的外包装上缺少一个补充条款。这个补充条款上会注明,有关“开盖有奖”活动的兑奖日期具体延期到哪天。从而导致消费者错认为,巧克力的生产日期比兑奖截止日期晚了10个月,这并不影响兑奖的承诺,消费者只要拨打“800投诉热线”,一样可以兑奖。
“金帝”说法二
同期没有生产过该类产品
下午5时33分,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向本报发了一份“关于2月24日消费者投诉的情况说明”的传真。
该公司在传真中称,2月24日接到消费者投诉后,他们公司员工立即前往消费者所说的购买地点调查,发现该超市当天根本没有出售该类产品的售卖记录。同时,消费者至今不能提供任何购物小票或发票。
在接到消费者提供的样品后,经过仔细核对,发现消费者提供的产品的生产日期的喷码字迹有问题,该喷码字迹明显比“金帝”公司正常产品要细长,且墨迹很淡。在检查了公司生产记录后发现,在同期没有生产过该类产品。
随后,记者联系了王先生,他肯定地说,购物小票他一直保存着,并且金帝公司从他处拿巧克力时,打了收据。在王先生出具的购买小票上,商品简称栏的内容为:金帝巧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