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酒类企业收集意见,准备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反映,要求修改或撤销“禁酒令”。他们认为违法的“禁酒令”实行后,使当地酒厂在当地的销量大幅下降,动摇了“酒”这个当地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12月27日河南商报)
由信阳发轫,河南省的商丘、南阳、许昌、驻马店等省辖市陆续出台了“禁酒令”,禁止公务人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违者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地方政府颁布“禁酒令”,提升了公务员形象,提高了办事效率,节约了数量可观的酒水费,广大民众普遍表示支持。但这也“侵害”了当地酒类企业的切身利益,他们也拿起“法律武器”,反击“禁酒令”,应该说这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当地酒类企业反击“禁酒令”,醉翁之意不在酒,而是在向地方政府施压力,寻求地方主义保护,使惯于抢占“家门口”市场的当地酒类企业,能够稳稳当当获利,为眼前的地方财政提供数额不菲的税收。因为河南白酒企业中,大多数在本地还未达到绝对安全的市场份额,抢占“家门口”市场是他们的首选目标。公务员是酒类消费的一个巨大群体,禁止公务员中午喝酒,对价格高的中高端酒的冲击很大,有的酒企因此销售量大幅下降,利润急剧下滑,甚至已陷入困境,他们要向地方政府示示威,叫叫板,寻求保护,不是极为正常吗?
酒类企业反击“禁酒令”,如从探讨规范法律文件,使之不冲击上位法,那也未尝不可。但河南酒类企业反击“禁酒令”,眼睛只盯着本地市场,意在打开本地销售局面,这便本末倒置,用偏了方向。因为酒类企业要谋求生存发展,最终还要靠自己的努力,要到更大的范围开拓市场,占领市场,依靠质量、品牌、价格上的优势征服消费者,而不能怨天尤人,寄希望于废除地方“禁酒令”。实际上,河南的“禁酒令”已经顺应民心,见到了效果,带着“私利”的酒企想取消它是取消不了的。
酒企反击“禁酒令”,可笑举动中也潜藏着隐忧。在对待地方“经济支柱”和维护“禁酒令”威严上,当地政府千万不能“舍义取利”,改变立场,屈服于酒企的反击。如果成了那样,只会背上老百姓重重的骂名。(张永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