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起实施的《乌鲁木齐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对于用餐厨垃圾饲养动物或是提炼"泔水油"者,将给予1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今后,乌鲁木齐市食品加工单位、饮食经营单位、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对餐厨垃圾要分类收集,例如饮料瓶放在一起,一次性筷子放在一起。同时,《办法》规定运送餐厨垃圾要有相应资质或者专业队伍,使用有很好的密封性、不会沿街滴漏的专用车辆运送,不给道路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