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乌鲁木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乌市确定的12个产品质量和安全整治目标,其中7个已经提前完成。
12个目标,被行政执法部门习惯称为“12个100%”,分别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务部门等不同机构承担。其中7个100%,即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14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企业质量档案,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县以上城市的市尝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县以上城市的市尝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等7项,乌鲁木齐市已经全部实现。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乌鲁木齐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出动各类执法及相关检查人员1844余人次,检查各类企业、市场2489余家,立案查处案件46件,查获货值13万元。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