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全省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专项抽查的40个批次样品中,有35批次质量合格,合格率为87.5%。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省质监局于10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专项抽查。本次被抽检的生产单位包括贵阳、遵义、安顺、黔南和黔西南等13个市(县)的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共40家,抽取样品40批次(其中菜籽油39个批次、菜籽调和油1个批次)。抽查检验项目涉及标签、感官、酸价(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铅、砷、抗氧化剂、黄曲霉毒素等。结果显示所抽检的40个批次样品中,食品标签全部合格,5个实物质量不合格,综合判定合格率为87.5%。
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专项抽查发现的5个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其中有2个酸值超标、2个过氧化值超标、1个溶剂残留量超标。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生产企业未严格工艺控制和贮存条件的控制,不认真开展贮存期监测和出厂检验,使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对产品抽检不合格,特别是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省质监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企业提出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到期经复查产品仍不合格的企业,将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严处理。 (袁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