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西夏区协力厚易生堂药店销售的北京美诺保健食品厂生产的"果茶抽油瘦"保健品,因广告内容涉嫌违法,被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北京美诺保健食品厂出品的"果茶抽油瘦"美诺牌减肥便携茶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盒上标注"本品是以玳玳花、决明子、茯苓、山楂、枸杞、钙粉、膳食纤维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玳玳花中含有柠檬烯,可清血,促进血液循环,排毒,不排营养不影响养分和维生素的吸收,不过度刺激肠壁,不易引起水、电解质平衡紊乱,是较为理想的减肥、治疗便秘的首选药物"等内容的广告用语。
因当事人无法提供该产品发布广告内容的相关审批手续和广告内容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执法人员依法按照《广告法》第十九条"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和《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七条"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的规定,对该药店进行了涉嫌违法广告的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