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7年第159号公告,公布了全国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其中烟台水城酒业有限公司“榜上有名”。至此,烟台水城酒业葡萄酒造假一案终于尘埃落定,造假企业付出了三年内禁止从事葡萄酒生产的惨重代价。
今年2月,央视报道了国内7家葡萄酒厂违反国家规定用水、添加剂勾兑葡萄酒的造假内幕,其中包括烟台水城酒业有限公司。随后,烟台质监部门启动紧急预案,对水城酒业公司生产车间的600箱“经典长城干红葡萄酒”、223箱“仙城庄园赤霞珠红葡萄酒”,200箱“野生全汁葡萄酒”和几吨原材料进行了封存和抽检。经法定质检机构检验,三种产品均不合格。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企业负责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有关规定,蓬莱质监执法机构很快对其做出了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劣质酒、没收劣质酒、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报曾对此予以报道)。
据了解,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还应吊销生产许可证,在质监部门逐级将吊销建议上报后,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作出正式批复,依法吊销烟台水城酒业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证。
据有关人员透露,吊销生产许可证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企业被吊销生产许可证的,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同一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水城酒业有限公司投资数百万元建立葡萄酒生产厂房和生产线,因为制假售劣被吊销生产许可证,三年内不得再次生产,应该说当事企业付出的代价是惨重的,可令所有企业引以为戒,自觉规范生产行为,强化措施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