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质监部门获悉,为确保食品安全,潍坊市近期将对食品委托加工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擅自贴牌生产食品行为。
质监部门将对从事委托加工备案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不履行备案承诺,不按备案标注方式标注的企业,撤销其备案,从严处理。对已从事委托加工备案的企业,合同到期后继续申请办理备案手续的,应经当地区域监管机构签字盖章,证明该企业履行了备案承诺,按备案标注方式标注,受理机关方可受理其备案申请。今后,企业一次备案期限不超过6个月,但委托加工备案合同期限超过6个月的,需分段另行延续备案手续。提交备案申请时,增加当地区域监管机构的证明材料,证明该企业委托加工生产已汇报当地区域监管机构。对不进行委托加工备案擅自贴牌生产的违法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记者 潘来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