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统一部署,石家庄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正在大力打击县城、市区范围内无证照经营的餐饮单位、食品摊贩。在10月底前,要对发现的达不到许可条件的单位全部取缔。
据悉,按照有关要求,石家庄市卫生部门预计在10月底前完成对全市餐馆和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换发。同时,按照要求,食堂和县城、市区范围内的餐馆要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台账,对购进食品原料严格验收。学校(含托幼机构)、医疗机构、大型企业、建筑工地食堂要实行每餐食品成品24小时留样制度。
同时,卫生监督部门将继续严厉查处和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以及制品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并重点加强对学校、医疗机构、建筑工地等的监督检查。(记者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