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卷烟零售市场的明码标价、价格出样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和诚信经营客户的合法权益,最终在全市形成一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卷烟零售市场环境,9月12日,九江市公司出台了《关于促进卷烟零售市场明码标价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根据各地工作实际,对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卷烟零售市场明码标价、价格出样的引导、维护工作提出了六条措施。
一通过测算毛利、加强交流沟通,消除客户之间的不信任心理,提高其自觉实施明码标价、明码实价的积极性,确保所有零售客户卷烟都能较为整齐地摆放卷烟和明码标价签,帮助客户共同成长。
二是下发《卷烟明码标价管理办法》,由客户经理不定期提醒客户做好价格标签的签收、出样和保管,确保客户正常经营和价格出样。
三是依据各地诚信小组共同约定和销售实际情况,下发《2007年度九江市经销卷烟品牌名录》,以方便客户开展销售和价格出样。
四是各县局(分公司)成立明码标价、价格出样维护小组,小组成员可由各县局(分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和部分对明码标价、价格出样维护有积极性的零售客户组成,也可吸纳部分社区管理人员和社会自愿参与人士,以共同维护好卷烟零售市场的明码标价、价格出样工作。
五是加强与各级物价和工商部门的联系,认真贯彻有关价格管理法律法规和卷烟零售市场“明码标价”的具体规定,对卷烟零售市场明码标价、价格出样等内容及方式进行长期有效的引导和维护,同时对维护中发现的利用虚假或使他人误解的标价内容、标价方式进行变相降价、低价竞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反馈。
六是市局(公司)结合每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将卷烟零售客户和小组明码标价、价格出样的执行情况作为客户和诚信小组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与每年度的客户回报工作相结合。积极引导广大零售客户明码标价、明码实价、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