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省工商局和省垣15家大型食品流通企业签订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责任书,对食品销售验货、建立台账等作了详细规定,对销售过期食品、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也建立了严格的追究、惩罚制度。
责任书明确规定,食品等流通企业严把进货关,在进货时,建立完善的进货台账,如实记录批发产品品种、规格和数量等;在经营活动中,始终做到不销售过期、失效和变质食品等;在食品生产、购进、仓储等各环节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在销售食品包装上要做到真实,并要有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及厂址等。责任书还建立了严格的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