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当海口严打私宰肉和问题猪肉、净化餐桌卫生时,有人却公然打出“大量收购残猪”的收购广告。当记者电话联系收购者时,对方称刚病死的猪,50公斤左右的,每只收购价为60至100元。
公然广告“大量收购残猪”
27日,周女士向本报反映说,在琼山区迈瀛村大门口处,有人公然喷上收购残猪的广告,下面还留有收购者的联系电话。
接诉后,记者随后来到海口市凤翔路迈瀛村村门口。在村门口旁边的围墙上,果然看到有人用红色油漆喷了“大量收购残猪”的醒目野广告,联系电话为1397663**46。
随后,记者以养猪场老板的身份,拨通了该手机号码。电话接通后,一名操海南口音的男子警惕地问: “你在哪里养猪?”记者说在府城丁村,现在手里有一只病死的猪要出售。该男子马上表示,如果是刚死的病猪就可以收购,约50公斤重的病猪,每只收购价为60至100元。记者又表示,这只病猪死亡已一天,对方改口称“不要”,他解释说,这样的病猪都已发臭了。
当记者询问对方在什么位置,想当面谈谈,好以后长期合作时,对方立马警觉起来,“啪”的一声挂掉了电话,记者再拨打时对方一直不接。
产销病死猪肉可判无期
据业内人士介绍,一些养殖户,出现病死猪后,舍不得扔掉,就低价卖给走村串巷收猪的,病死猪价格一般只是正常生猪价格的三分之一甚至更低,导致一些不法分子昧着良心去收购,然后再偷偷流入市场。
海口工商局有关人士指出,屠宰、收购、运输、储藏病死猪或病死猪肉,违法了《动物防疫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刑法》等法律法规,其责任人将受到严厉制裁,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其中,《刑法》第143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