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珠海市卫生部门通报:市卫生监督部门近期在全市公共卫生监督抽检行动中从城区餐饮单位的早餐点心中发现添加硼砂情况,已责令整改,并将再次进行有针对性抽检。
据《珠海特区报》报道,据悉,根据2007年珠海市公共卫生监督抽检计划,市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对城区餐饮单位的早餐点心进行随机抽查,共抽取牛肉丸、牛百叶、猪肚、猪大肠、三黄粽、小笼包、虾饺等七类早点共计100份,进行硼砂定性检查,结果显示:在12份牛肉丸和4份虾饺中检出硼砂,阳性率16%。针对上述情况,市卫生监督所对12家被检出早点中加有硼砂的餐饮单位发出了执法文书,对其予以警告,并召开了“全市餐饮单位食品卫生安全会议”,将本次抽检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悉,下一阶段市卫生部门将加强经常性监督巡查和抽检力度,检查餐饮经营单位原料索证和添加剂使用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再进行一次餐饮单位早餐点心硼砂使用情况的抽检,严惩使用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同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
据介绍,硼砂为硼醋钠的俗称,为白色或无色结晶性粉末状。硼砂加入食品中起防腐、增加弹性和膨胀等作用,但由于对人体危害大,已被明令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硼砂通常集中在以下食品:鱼丸、牛肉丸、牛肉制品、米粉、水饺、肉馅、各种粽子、黄果、年糕等。消费者在购买以上食品时,对韧性、脆度、膨胀性、保水性特别好的要引起注意。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