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查获一批进口问题开心果。一时间,各地媒体又纷纷出动。从毒粉丝、毒奶粉事件到苏丹红事件,面对问题食品,我们无一不是在进行“口诛笔伐”、连篇累牍的报道后,消费者才勉强争取到本属自己的正当权利。
食品消费是一次性的过程,劣质食品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害是不可逆转的。难道每一场类似的公共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解决,都需要打这样一场攻坚战?企业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做出快速反应并召回问题产品?
继上海、广州等地出台缺陷食品召回制度后,5月31日,富阳出台《富阳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在杭州范围内率先为问题食品召回制度“破冰”。
回放——
杭州企业的先行之步
按照《办法》规定,从本月起,即便富阳市民买回来的几角钱咸菜,如果被发现有危及健康的质量问题,市民也可向厂家退货,同时,企业也必须以各种方式实施召回。
其实早在2年前,在政府尚未正式涉入“食品召回”领域之时,杭州的企业已经迈出了“先行之步”,开始主动召回问题食品。
景阳观是杭州的一家百年老店,它生产的酱瓜是很多杭州消费者喜爱的美味。2005年,该店在加工的一道工序中,机器的一个阀门出现了故障,使必须用80摄氏度到85摄氏度的蒸汽杀菌20分钟的某一批产品,杀菌温度超过了85摄氏度,影响了产品的脆度和口感。
2005年6月28日,景阳观通过报纸公告杭州消费者,召回1.6万袋景阳观“双菜瓜”,凡在6月16日以前生产的都可以进行调换。这是杭州首例食品召回事件。
此后,杭州的乐购超市、华联超市等大型超级市场也曾先后对出售的问题食品实行了主动召回。
解读——
企业主动与否,处罚大不一样
“召回的本身就是鼓励企业诚信自律,发现了不安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怎么处理,结果将大不一样。”(下转第3版)
(上接第1版)
《办法》明确认定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其生产、加工及出产销售的不安全食品负有召回的义务。如果食品企业不自愿召回不安全的食品,政府管理部门可以要求食品企业或公司召回。如食品企业或公司拒绝执行,政府部门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据介绍,不安全食品召回分主动召回、责令召回和公告召回三种形式。如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主动召回,经评估认为达到预期效果的,对其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时,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而如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拒不执行责令召回和公告召回的,在对其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时,可以依法从重或者加重处罚。
根据不安全食品存在的产生健康损害风险的大小,《办法》还将不安全食品分为3个级别。
“食用后已经造成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后果,或者有证据表明造成这种后果的可能性较大的不安全食品”,被定义为“一级不安全食品”。《办法》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72小时内完成此类食品的召回行动。对于二级、三级不安全食品,相关企业要在7天内完成召回。
纵深——
从“事后处理”到“事前降险”
去年,雀巢奶粉被检出碘含量超标后,在媒体的压力之下,最终对问题产品实施了召回;而同样是奶粉,据媒体报道,在去年国产“毒奶粉”事件之后,还不时发现中毒的“大头娃娃”,他们只能在父母的怀抱中,走上艰辛的索赔之路。
据介绍,以往,市场上发现不安全食品,执法部门只能对市场上和生产加工企业库存不安全食品进行没收和销毁处理。而那些已经销售出去的不安全食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只能对消费者继续造成危害。
“对于不安全食品,我们往往在出了事以后才处理,但食品消费是一次性的过程,劣质食品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害不可逆转。”富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人认为,从消费者“索赔”到生产者“召回”,目的就在于,将“出事以后的处理”,转化成“事先将健康风险降至最低”。(记者 王力 富阳记者站 严琦 通讯员 寿旭光 寿光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