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小学学生不在校内吃午饭需家长签“安全状”
■家长认为学校在推脱责任 校方希望家长理解老师苦衷
■沈阳一小学学生不在校内吃午饭需家长签“安全状”
■家长认为学校在推脱责任 校方希望家长理解老师苦衷
晨报讯(记者 谭皓)小学生想回家吃午饭得写“安全状”,一旦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沈阳市东陵区泉园小学二年二班的这种做法令家长觉得难以接受。
对此,校方表示并非推脱责任,并请家长理解老师的苦衷。
家长:学校是在推脱责任
贾先生的孩子在沈阳市东陵区泉园小学二年二班,每天中午孩子都回家吃午饭。
5月8日,贾先生的孩子回家告诉他,回家或者去小饭桌吃午饭的孩子第二天必须交一份“安全状”,班主任贾老师要求家长保证午休期间孩子的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听了孩子的叙述,贾先生感到很生气,他认为学校是在推脱责任。贾先生当天没有签下“安全状”,直到看到孩子放学后哭哭啼啼的小脸,他才勉强写下“安全状”。“安全状”大致内容为:孩子午休时间要回家吃饭,如果这段期间出现的意外家长负担全部责任。
昨日12时许,在泉园小学外,记者遇到另一位给孩子送“安全状”的家长。这位家长同样表示,对于学校的做法有点不理解。
学校:请家长理解老师苦衷
说起要求家长必须签订“安全状”,二年二班贾老师立刻说明自己的意图,全班近40个学生,差不多一半的学生不在学校吃午饭,凭借老师一个人的精力不可能照顾到每个孩子。家长来接的还放心,可是有的孩子家长不来接,小饭桌也不来接。
该校校长刘玉荣表示,学校没有要求家长写下“安全状”,并且学校决不是想推脱责任。对于贾老师的做法,刘校长表示,请家长理解老师的苦衷。
“其实,对于学生的安全,学校比家长都紧张。”刘校长也略显无奈,为了防止出现集体食物中毒,学校还曾经讨论过烧芸豆、炖芸豆哪个更安全。
教育局:“安全状”做法不妥
“不妥当。”沈阳市东陵区教育局副局长李广恒认为,要求签订“安全状”的做法有些偏激。
李广恒表示,即使签订了“安全状”,一旦学生在校期间出了事,学校肯定难逃干系。
同时,李广恒也表示,学校考虑到学生食品安全、交通安全也有值得肯定的一面。
“午休这段时间,对学校来说,监控学生的安全确实比较困难。”沈阳市皇姑区一所小学的副校长表示,虽然“安全状”的做法不太合乎情理,但是午休期间,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都不可能照顾得那么周到,精力和时间也都不允许。
听到校方的解释后,贾先生表示,自己确实是误会了学校的意图,但是对于“安全状”,贾先生还是不能认同,如果老师直接和家长说明,相信所有的家长都会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