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前夕,山东省质监局发布的食品质量检查结果显示,总体合格率超过八成。但潍坊乐田食品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生产的食品,因亚硝酸盐含量超标等被列为不合格产品。山东省质监局在全省范围内对肉制品、植物油、酱油、食醋、饮料酒、即食海产品、液态奶7大类10余个品种的产品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1002家,抽取样品1064个,经检验产品合格895个,合格率为84%。
7家不合格企业及相关产品分别为:潍坊乐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系列肉制品;潍坊味尔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系列肉制品;肥城市佛桃王肉类加工厂生产的麻辣里脊;烟台瑞事临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嘉年华红葡萄酒;青岛百年家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青岛万信酿造厂生产的青岛酱油、白醋;山东胜利通海有限公司三木分公司生产的食醋等。(完)(记者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