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施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今后,首府如果发生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重大质量安全事件,1小时内须上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及有关部门。
昨日,记者从市农牧局了解到,由国家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制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于近日施行。
按照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质量安全事件(Ⅰ级)、重大质量安全事件(Ⅱ级)、较大质量安全事件(Ⅲ级)和一般质量安全事件(Ⅳ级)四个级别。
据悉,当2个以上省份普遍发生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特别重大质量安全事件(Ⅰ级);省内2个以上市(地)级行政区域发生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为重大质量安全事件(Ⅱ级);市(地)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发生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为较大质量安全事件(Ⅲ级);县级行政区域2个以上乡镇发生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为一般质量安全事件(Ⅳ级)。
据介绍,特别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和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地有关责任报告单位应在知悉事件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较大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地有关责任报告单位应在知悉事件后2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一般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地有关责任报告单位应在知悉事件后1日内作出初次报告。
根据事件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件处理结束后7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市农牧局局长张亚南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有效预防并及时控制获证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获证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促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