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盒鼓浪屿馅饼内竟有13张日期标签,这是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昨日联合检查五一节前市场时发现的。而就在两年前,鼓浪屿馅饼众生产厂家还曾信誓旦旦地宣布,将把生产日期全部采用钢印印在包装袋上。
昨日上午,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检查了松柏汽车站、火车站内的小卖店,发现松柏汽车站内的2家小卖店销售的175盒鼓浪屿馅饼以及火车站站前零售店销售的50盒鼓浪屿馅饼,都使用纸质生产日期标识。这些食品均没有将生产日期印在包装袋上,而是在包装盒内放置一张纸质日期条。更为荒唐的是,执法人员竟在一盒馅饼内发现了有13张日期标签。
随即,工商人员要求商家将这些食品下架,并表示将以过期食品1至5倍的价格处罚商家。工商人员还指出,这批鼓浪屿馅饼的生产日期标识问题的主要责任在生产厂家,他们将通知质监部门对厂家进行相应处理。
据了解,昨天查获的这些鼓浪屿馅饼,主要由四个生产厂家所生产,它们分别是鼓浪屿食品厂、厦门市仁真工贸有限公司、厦门思明区鼓浪屿饼家、厦门老作坊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据工商人员介绍,这种移动的生产日期标识可以随时调换,无法确保消费者的权益。(记者 吴宗 通讯员 潘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