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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在饭店喝茶可让商家出示“QS”

时间:2007/3/1 15:47:10 来源:新民晚报
      从今天起,茶叶、糖果制品、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这13类食品,凡是今年1月1日后生产的,没有“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标志的均不能销售。

  据悉,实际上这13类食品2005年1月1日就被纳入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之后是长达2年的过渡期,在此期间企业可以通过整改申请生产许可证。今年1月1日至2月底为整改过渡期,3月1日至12月底为严格执法期,而今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允许继续销售。

  记者昨日走访沪上一些超市卖场和批发市场发现,在这13类食品中,超市内酒类、糖果、蜜饯、包装类炒货食品等产品加贴“QS”标志的情况比较好,部分水产加工品、蛋制品等食品没有加贴“QS”标志,而茶叶加贴“QS”标志的情况不容乐观,很多街头的茶叶店出售的茶叶无“QS”标志。事实上,茶叶被要求加贴“QS”标志也有很多规则。

  据了解,必须加贴QS标志的茶品共有9类:包括所有以茶树鲜叶为原料加工制作的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以及经再加工制成的花茶、袋泡茶和紧压茶。但果味茶、保健茶以及各种代用茶不在发证范围。散装茶的包装袋,按规定也是要贴QS标志的,而在饭店酒家特别是茶馆喝茶的市民今天起可要求商家出示QS证。对于生产销售无“QS”标志的食品,市民可以举报。

  据了解,生产销售没有QS认证的食品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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