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省卫生厅于近日发布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通告指出,市民在购买食品前,应注意食品是否有感观性状异常,定型包装食品是否标明生产厂家名称、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判定该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不买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禽)肉类及其制品。对于商家出售的散装食品,应注意查看其是否有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单;包装是否为食品包装材料,是否使用了不洁包装物。建议市民在购买食品时,要索取销售发票,据此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在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投诉和举报时作为证据。
此外,通告也对市民外出用餐作出预警。建议市民不要食用未炒熟或未煮熟的油豆角等或是未经彻底加热、烧熟的(禽)肉类及其制品。市民应尽量避免食用冷荤类食品。为了更好的保障春节食品安全,春节期间我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均设立了卫生监督24小时值班电话,0431-87998253。(记者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