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内购买酒类商品,要看准“身份证”。昨日,市酒类管理办公室在对我市酒类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个别销售单位提供不出《酒类流通随附单》,有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随附单不符合标准。
在当日的检查中,铁东区美吉客超市酒类销售柜台工作人员提供的《酒类流通随附单》上没有加盖经销商公章,不符合规定,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了这批随附单,并下发整改通知,请负责人到酒类管理办公室接受处罚。在万帮超市绿园店,工作人员没能提供出随附单,执法人员责令其限期到酒类管理办公室接受检查。
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办理《酒类流通许可证》,所销售的商品应随货附带《酒类流通随附单》,以证明商品是从正规渠道流通进市场的。同时,《酒类流通随附单》上还要加盖经销商和市酒类管理办公室的公章,缺一不可。
市酒类管理办公室提醒消费者,买酒应到信誉好的大型商场或超市,并查看酒类随附单和商品的生产日期;留意酒的瓶盖及铁套是否松脱;要留意酒的颜色及容量多寡;用荧光灯对酒瓶盖等防伪标识进行检验,真品会随着不同的角度而变化。另外还要了解清楚真酒的包装,规格等细节。 (实习生 于瀛 记者 侯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