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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不合格将立即强制退市 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07/2/2 9:03:20 来源:红网
    “食品不合格将立即强制退市。”日前商务部出台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要求市场建立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协议准入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以保障食品在流通领域的安全和问题食品的可追溯性。
  
    《办法》将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违者最高可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办法》规定,建议市场应与入市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并鼓励市场与食品生产基地、食品加工厂“场地挂钩”、“场厂挂钩”,建立直供关系。市场还应建立经销商管理档案,如实动态记录经销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经营产品和信用记录等基本信息。经销商档案至少保存两年且禁止伪造经销商档案。同时还规定,市场应对入市经营的食品实行索证索票,依法查验食品供货者及食品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并且详细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品名、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记录销售的对象、联系方式、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以备检查。
  
    长沙市商务局表示,届时将按照《办法》,重点将对市场内的不合格食品制定强制性退市制度。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记录在案。发现在本市场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确认,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报相关部门处理。长沙市工商部门同时表示,市场上销售的食品一旦上了“黑榜”,经销商仍在售卖问题食品的,该部门将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办法》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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