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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个别糖果制品未贴“QS”标志被责令撤

时间:2007/1/28 10:11:08 来源:汕头日报

     日前,汕头市质监局和市工商局联合对我市的超市、农副产品市场、食品销售门店开展节日期间食品质量安全大检查,重点是检查今年1月1日起实行“QS”认证的13类食品是否按规定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从检查的情况看,大型超市执行的情况相对较好,但也存在个别糖果制品没有“QS”标志和“QS”标志不规范的问题。

     在检查第一家大超市时,检查人员发现在凉果类货架上,大多数今年1月1日后生产的都加贴了“QS”标志,个别没有加贴的是去年生产的。检查人员介绍说,按规定2007年1月1日前生产的不在无证查处范围之内,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在最畅销的年货货架上,检查人员发现“老人家”牌好瓜子的外包装上没有“QS”标志,生产日期是今年1月4日,检查人员当场责令超市工作人员将该货品全部撤架。在酱腌菜货架上,检查人员发现“熊记食品”的虾仁菜脯外包装上的“QS”标志的颜色与标准不符合,还有另外一款则是”QS”编码不齐全。检查人员介绍这一情况也可以视为没有“QS”标志,超市应该将货物退还给厂家并要求他们提供“QS”标志正确的货物。

     据汕头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1月1日后生产的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都必须加贴“QS”标志。今年1月1日至2月底为整改过渡期,凡发现生产销售无证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产品一律撤下柜台。3月1日起,凡发现以上13类食品存在无证生产销售行为的,将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并依法实施处罚。(记者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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