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浙江金华市奶牛乳品行业协会秘书长吴春金告诉记者,针对拖欠奶款现象,该协会经市政府同意,出台了几条实施意见。其中一条是,乳品加工企业或生鲜牛奶收购单位出现超期拖欠奶款现象,经市行业协会秘书处协调处理或经相关仲裁机构仲裁,在30天内生鲜牛奶投售单位或投售人仍未收到奶款,可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
据了解,自去年年底该市开展清理拖欠奶款行动以来,该市奶牛乳品行业协会已为奶农讨回奶款300多万元。
“但仅靠我们协调是不够的,关键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吴春金表示,正是基于此,协会向市里打了报告,并获得批示同意。“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样的行为是拖欠奶款。”吴春金告诉记者,凡奶牛场或奶牛饲养户将生鲜牛奶直接投售给乳品加工企业,或通过合格收奶站收购生鲜牛奶投售给乳品加工企业,从投售过磅到出具奶款结算凭据之日起,一般隔一个月支付奶款;如果确实有困难,须与生鲜牛奶投售方协商同意并双方签约后,可以隔两个月或三个月支付奶款。凡超出三个月以上支付奶款的,一律视为超期拖欠奶款。
行业协会告诫奶农,乳品加工企业在收购奶牛场生产的生鲜牛奶,或奶牛饲养户向生鲜牛奶收购单位投售生鲜牛奶之前,双方须签订协议书,写明生鲜牛奶质量要求和单价、合计奶款,以及奶款的支付方法和限期,并有第三者担保。生鲜牛奶投售方和收购方如果发生争执,可先向行业协会报告,请求协调解决;如果协调无效,可向相关仲裁机构投诉或向所在地法院起诉。(李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