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多年追踪,热心读者坚持举报的“早产奶”如今终有定论。今天早晨7:00,家在南七的王家海先生像往常一样,到合肥新希望乳业取奶点取鲜奶时,发现鲜奶瓶锡纸上打印的日期是昨天的,他立即从整筐的鲜奶中挑,结果全是昨天生产的。这下他非常生气,对鲜奶站工作人员说,怎么不给我当天生产的鲜奶?
工作人员卢进告知他,从今年1月1日起,如发现是当天的鲜奶,那就是“早产奶”了。国家已有严格的规定,生产日期只能以企业灌装鲜奶时点为标记,而以前市民喝的鲜奶是企业加工鲜奶后的出厂日期。
据业内人士称,当天生产的“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炼乳”等产品,其流水线生产上需要有灌装、封口、冷却等过程,而发酵的酸奶还需要待发酵完成后,才下流水线进行检验,而检验往往可能延迟1-2天。企业出于竞争的需要,也为了尽早将产品投放市场,于是市场上出现了将第二天甚至第三天标为生产日期的牛奶,这就是常引发争议的“早产奶”。
据市奶业协会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合肥市民已习惯喝“当天”产的鲜奶,但从今年开始,这种“早产奶”将成历史。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12月26日发布的公告,自2007年1月1日起,液态奶产品包装的显著位置必须清晰标明其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并特别指明,生产日期应当标注为该产品的灌装日期。今后,市民当天买的鲜奶产品自然就是昨天的生产日期。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执行新规定实质上只是改变了此前标注的规则,而产品的实际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要求没有任何改变。广大消费者可以放心饮用。